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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罘法院院长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
9月21日,
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
审理被告人迟某某、刘某、
王某某抢劫一案,
该案由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闫青利
担任审判长,
与审判员邹艳、魏明东组成合议庭,
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
出庭支持公诉。
案情回顾
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迟某某通过百度贴吧发贴招募人员欲实施抢劫,被告人刘某、王某某通过电话或者微信与被告人迟某某取得联系,2020年4月17日,三人在烟台市芝罘区大悦城西侧见面,商量具体抢劫事宜,在商议过程中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迟某某、刘某、王某某为实施入户抢劫制造条件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,其行为属于犯罪预备。
法庭审理
在为期一天的庭审过程中,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,庭审纪律严肃规范,程序严格依法,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。
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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